当一项专利在PCT(专利合作条约)下进入指定国时,它的所谓“国际阶段”结束了。在此时,申请人必须决定在哪些国家和地区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这个决定必须在指定期满之前做出,否则申请人可能会失去在特定国家进行专利申请的机会。
指定国应该被申请人选择,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规定和程序可能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明智的决策对于开展成功的专利申请至关重要。在作出指定国决定之前,申请人最好先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要求和程序。这可以通过与当地专业人士和专利代理机构的会面以及检查专利局网站上的信息来实现。
指定期满是申请人必须在国际专利法的框架内遵守的另一个重要时间节点。该期限通常在“国际阶段”的结束后30个月内。在这个期限内,申请人必须确定他们想在哪些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并将相应的国家和地区列入指定国名单中。如果在指定期满前没有做出这个决定,申请人将失去在许多国家申请专利的机会。此外,虽然申请人可以在指定期满之后提交专利申请,但这通常需要额外的费用,并且通常无法获得与在指定期满前申请相同的权利。
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需要为他们的指定国名单延长指定期满。通常情况下,延期只能获得2到3个月。然而,专利合作条约还提供了一种更长的延期期限,称为“终极期限”,为指定期满后18个月。但是,获取终极期限通常相当困难,且需要非常合理的解释和证明。
指定国选择和指定期满是专利申请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申请人必须在这两个时间节点内做出重要决策,以确保他们在所要求的所有国家和地区提交专利申请的机会。对于申请人来说,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要求和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帮助他们做出最佳决策,并在整个专利申请过程中获得成功。因此,申请人在指定国和指定期满之前,应该积极地了解并咨询专业人士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建议,并谨慎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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